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:
根据《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(一)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学分模块和创业学分模块两个模块。
(二)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、专利授权等。
(三)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创业竞赛、自主创业、创新创业训练营、科技成果转化等。
二、认定方式
(一)创新创业学分按照归口单位管理的模式进行审核认定。创新学分(学科竞赛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论文、专利、科技成果转换等)由教务处审核认定;创业学分(创业竞赛、自主创业、创新创业训练营等)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认定。
(二)各学院(部)和相关单位要做好学分的基础数据生成、审核认定、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,并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档案,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和档案馆备存,进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(三)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(参见附件1)提及的学科竞赛以“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专业竞赛一览表(2023版)”(附件2)为准。同一项目在同一学期内不累计加分,只记最高学分分值;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,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;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,取最高值计学分,不重复计算。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(一)学生本人填写《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,并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(部)审核。
(二)学院(部)审核完成后,将原件退回学生。将学生申请认定表(附件3)、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(附件4或附件5),分别报送至教务处或创新创业学院,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。邮箱:yingyongban@mailbox.gxnu.edu.cn(教务处);cxcycc@mailbox.gxnu.edu.cn(创新创业学院),发送邮件请注明“学院+学分转换”。
四、申报及认定时间安排
请各学院(部)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,将本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给相关学生,特别是毕业班学生。本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:
(一)4月25日~5月8日,学院(部)接收、整理、审核学生申请材料。汇总后统一报送。
(二)5月8日~5月15日,学分认定部门审核申请材料。
(三)5月16日,公布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创新创业学分可转换成选修类部分课程的学分,申请人在选择课程时,原则上所获得的成果与选择转换学分的课程应具有一定相关性。
(二)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通过的选修课程成绩按《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》执行,已修完的选修课程也可申请重新认定学分和成绩。
(三)不得转换单门课程的部分学分。如:某门课程学分为2学分,不得只转换其中的1学分。
(四)已认定并转换了的创新创业学分不得重复使用。
(五)创新创业学分的收费方式及标准与本专业其他学分一致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务处或创新创业学院。联系人及电话如下:
教务处 景老师,联系电话:5821127(育才);3698179(雁山)
创新创业学院 廖老师,联系电话:5840021(育才);3690268(雁山)
附件:1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
2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一览表(2023版)
3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
4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
5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创业学分申请汇总表
教务处
创新创业学院
2024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