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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
发送部门:教务处/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  发布日期: 2024-04-10
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认定范围

    (一)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学分模块和创业学分模块两个模块。

    (二)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、专利授权等。

    (三)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创业竞赛、自主创业、创新创业训练营、科技成果转化等。

    二、认定方式

    (一)创新创业学分按照归口单位管理的模式进行审核认定。创新学分(学科竞赛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论文、专利、科技成果转换等)由教务处审核认定;创业学分(创业竞赛、自主创业、创新创业训练营等)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认定。

    (二)各学院(部)和相关单位要做好学分的基础数据生成、审核认定、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,并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档案,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和档案馆备存,进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
    (三)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(参见附件1)提及的学科竞赛以“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专业竞赛一览表(2023版”(附件2)为准。同一项目在同一学期内不累计加分,只记最高学分分值;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,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;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,取最高值计学分,不重复计算。

    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
    (一)学生本人填写《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,并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(部)审核。

    (二)学院(部)审核完成后,将原件退回学生。将学生申请认定表(附件3)、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(附件4或附件5),分别报送至教务处或创新创业学院,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。邮箱:yingyongban@mailbox.gxnu.edu.cn(教务处);cxcycc@mailbox.gxnu.edu.cn(创新创业学院),发送邮件请注明“学院+学分转换”。

    四、申报及认定时间安排

    请各学院(部)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,将本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给相关学生,特别是毕业班学生。本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:

    (一)425日~58日,学院(部)接收、整理、审核学生申请材料。汇总后统一报送

    (二)58日~5月15日,学分认定部门审核申请材料。

    (三)5月16日,公布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。

    五、注意事项

    (一)创新创业学分可转换成选修类部分课程的学分,申请人在选择课程时,原则上所获得的成果与选择转换学分的课程应具有一定相关性。

    (二)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通过的选修课程成绩按《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》执行,已修完的选修课程也可申请重新认定学分和成绩。

    (三)不得转换单门课程的部分学分。如:某门课程学分为2学分,不得只转换其中的1学分。

    (四)已认定并转换了的创新创业学分不得重复使用。

    (五)创新创业学分的收费方式及标准与本专业其他学分一致。

    未尽事宜,请联系教务处或创新创业学院。联系人及电话如下:

    教务处 景老师,联系电话:5821127(育才);3698179(雁山)

    创新创业学院 廖老师,联系电话:5840021(育才);3690268(雁山)

    

    附件:1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 2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一览表(2023版)

          3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4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5.华体会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创业学分申请汇总表

 

 

教务处

创新创业学院

20244月10日